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福建省尤溪县梅仙镇一女子6次使用虚假的住院材料,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万余元。近日,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花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陈某花患上了慢性肾炎。2010年,陈某花在北京看病期间认识了林某,并在林某的介绍下到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医院治疗。出院时,林某帮陈某花办理了出院手续,给了她一套虚假住院材料,让她带回去报销。回家后,陈某花便将住院材料快递给朋友林某训,让他帮忙拿着材料到镇卫生院报销。之后,陈某花多次向林某购买虚假住院材料。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陈某花利用购买的虚假住院材料6次到镇卫生院报销,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计28万余元。2016年,陈某花再次利用虚假住院材料报销时,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尤溪管理部(下称“医保中心”)发函给北京的医院进行核查,发现了陈某花利用虚假住院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事实。
2020年8月28日,陈某花被抓获归案。今年8月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