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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在沈先进事迹
时间:2020-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纪在沈,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扫黑办主任

该同志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检,爱岗敬业。

勤恳务实,乐于奉献。纪在沈从事检察工作24年,先后在统计、会计、检察技术、民事检察、刑事检察岗位工作。先后当任过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公诉科科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四个部门的负责人。无论在后勤岗位,还是在业务部门,总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所承办的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无一错案。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带头办案,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近年发生的邱某征故意杀人案、陈某佐故意杀人案、严某盛投毒杀人案,他都是作为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深入到案发现场,引导侦查取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充分了保证重大刑事案件后续的侦查、起诉、审判顺利进行。

精益求精,勇于实践。他注重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所办案件的质效得到了高度评价。审查办理的李梅英涉嫌故意杀人提请批准逮捕一案,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李梅英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决定的说理》,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释法说理”文书。审查办理的福建省万鑫肉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省检察院选为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

谦虚谨慎,勤于学习。他尽管第一学历不是法学专业的,但他通过自学,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法律职格考试,业务能力多次获上级院的肯定和表扬。他多次代表尤溪县检察院参加业务竞赛,先后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二等奖;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竞赛第三名;作为代表队成员参加市检察院举行办的 “两法”知识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代表三明市检察院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获得“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是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人才库成员。

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负责人兼院“扫黑办”主任,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了检察担当认真开展好认罪认罚、精准量刑、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办理等各检察改革工作,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注重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机制建立,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办理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的全程提速增效,目前,尤溪县院认罪认罚的适用率达到了84.23%,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以上,案件比大幅下降,两项监督工作列全高市前茅。尤溪县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正义网先后对本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过宣传报道,《福建法治报》专版对2019年省院霍敏检察长向人大做的检察工作报告进行解读,涉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采用的了尤溪县院办理的李钻全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案的案例。其本人获得三明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个人嘉奖”。福建新闻广播,对其先进事迹进行过专题报道。此外,他还获得过全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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