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向纵深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年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全年,我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部门负责人填报9件,其他检察干警填报35件。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走深走实,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